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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29 15:58

为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城乡产业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强精细化土地供应管理,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强化要素保障助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编制范围。巴中市中心城区范围(巴州区、恩阳区和巴中经开区城市规划区)。

(三)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等要求,根据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计划、“批而未供”土地年度处置任务等情况,结合巴州区政府、恩阳区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综合分析各区2023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2024年度用地需求,结合各区经济总量、人口资源、土地市场、民生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区域可售商品住房销售周期、商业用房库存量等因素,优化调整各项指标,统筹安排商服、住宅、产业、基础设施等用地规模。强化工业园区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和企业用地需求。

(二)节约集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严把土地准入关,杜绝简单的“土地招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低效用地盘活力度,优先供应收回收储建设用地,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不断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净地”供应,确保项目顺利开发建设。列入供应计划的宗地,在实施土地供应时必须完成农转用、征收程序,且已纳入“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储备。拟供应宗地必须权属清楚,界址分明,无经济纠纷。宗地内构(建)筑物必须拆迁、拆除到位,达到“净地”要求或符合“带建筑物出让”相关标准。凡是未达到“净地”供应条件的,其供应方案一律不予备案。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4年度,巴中市中心城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2宗,总面积为5156.27亩(详见附件1),较2023年减少735.1亩,减少率12.48%。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1797.61亩,占出让总规模的58.86%,符合《巴中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2-2027年)》中“原则上工业用地面积不低于出让总规模的30%”的要求。

(二)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分配

按行政区域划分:巴州区1960.35亩,占38.02%;恩阳区1329.65亩,占25.79%;经开区1866.27亩,占36.19%。(详见附件2)

按供应方式划分: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9宗,面积3054.00亩(详见附件3),占供应总量的59.23%;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3宗,面积2102.27亩,占供应总量的40.77%。

按供应结构划分:住宅用地477.54亩(详见附件4),占供应总量的9.26%,较2023年减少356.82亩,减少率42.77%;商服用地417.53亩,占供应总量的8.10%,较2023年减少453.32亩,减少率52.05%;工矿仓储用地1797.61亩,占34.8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49.86亩,占10.66%;交通运输用地1698.9亩,占32.95%,特殊用地214.83亩,占4.17%。

按重点项目划分:2024年中心城区拟供应市、区重点项目用地共29个,涉及用地面积1785.98亩,占供应总量的34.64%。其中,14个市重点项目涉及用地1507.91亩,15个区级重点项目涉及用地278.07亩。

(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序。2024年度,中心城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为5156.27亩。按1-4季度统计,各季度分别为505.3亩、965.75亩、1330.66亩、2354.56亩;其中,计划出让房地产用地(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895.07亩,1-4季度分别为181.84亩、280.73亩、200.9亩、231.6亩。

(四)计划供应的土地来源。2024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156.27亩,其中新增2537.64亩,占供应总量的49.21%;存量2618.63亩,占供应总量的50.79%。

四、政策导向

(一)全面优化空间布局和供应结构。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引,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统筹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足量保障民生设施用地,强化园区建设用地保障,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重点工业项目和企业用地需求。同时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二)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稳投资、促发展、保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实现科学、精准供应。严格落实货币化补偿政策,原则上不再供应新的安置还房建设用地。切实做好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控。

(三)节约集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确定新供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经开区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一律采用“标准地”供应,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严禁超规模供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存量住宅用地开发建设力度,以存量促建设,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信息公开发布。供应计划经批准后,应通过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备案,并在相关媒体公开。定期分批次公开拟出让住宅用地详细清单,每季度末按时公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二)精准实施市场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土地市场调控,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目标,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供应总量和结构相对稳定、空间布局相对优化的基础上,年中可对计划内用地进行适当增补,适应市场需求。

(三)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做好中心城区土地供应各项工作,确保供应计划有序实施,切实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四)加强土地供后监管。运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征收、供应、价款缴纳、开发利用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同时,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供后监管主体责任,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系统监测数据,及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附件:1.巴中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docx

      2.巴中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docx

      3.巴中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明细表.docx

      4.巴中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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