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自然资规发〔2020〕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和国有资产划转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巴中实际,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四届市政府第168次常务会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试点工作方案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巴中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14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试点工作方案.docx(18.9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