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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 、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7-04-11 14:30  作者:巴中国土  浏览量:

巴国土资机关党委〔2017〕32号

 

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以迎接十九大为契机,将“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紧密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抓牢基层夯实基础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相结合,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凝聚起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助推巴中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中共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中共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要与迎接服务党的十九大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分类开展示范行动,构建完备的党员示范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带头示范,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谱写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巴中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明确内容

在常态化推进学习教育中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以党员个体示范形成整体示范,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形成完备的示范体系,以党员示范行动促进“小微腐败”问题、“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村霸”“蝇贪”问题整改,提升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效。

(一)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重点在党员个体中开展创建活动。带头践行“四讲四有”要求开展示范,即坚定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成为进一步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模范;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成为守规矩、重品行的模范;强化宗旨观念,成为自觉联系服务群众的示范;勇于担当作为,成为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模范,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机关党委根据工作实际,确定3名共产党员示范岗。

(二)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在各党支部中开展创建活动。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改革发展,工作业绩好;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态度认真、行动积极、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机关党委根据各党支部实际情况,确定4名优秀共产党员。

(三)开展“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 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他人,强化党员意识,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切实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在学习、思想、业务、生活中的模范作用,全面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支部组织活动,有力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机关党委在各党支部推选的各方面比较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务工作者中确定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重点在我局各党支部中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以此为契机、为动力,围绕喜迎十九大,按照“成规模、有声势、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扎实在力量统筹、活动开展和宣传方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听党话、跟党走。机关党委根据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情况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情况,确定1个红旗党支部和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相关要求

(一)把握工作节点。示范行动从2017年4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示范。一是全面启动阶段(4月5日至5月5日)。各党支部要落实任务分工,细化合格标准,明确干事先锋方向,全面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引导广大党员学先进、作表率、做模范。二是深化实施阶段(5月6日至7月6日)。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创新活动载体,拓展示范形式,丰富示范内容,扩大示范影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6月15日前,各党支部要把相关材料报送至机关党委302室。三是巩固提升阶段(7月6日至12月31日)。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抓好“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工作总结,做好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热情践行合格党员标准,争当干事先锋,助力各项社会事业有力有序推进。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关党委要紧扣实际,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群众反响好的示范对象及时表彰奖励。对示范作用不明显、群众意见多的示范对象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命名。对工作实绩明显、社会反响好的示范团队,要加大支持力度,提升示范能力和影响力。评选命名要严格质量把关,按照个人(支部)申报、群众评议、公开公示、组织确定、命名授牌等程序进行。公开悬挂示范牌,亮明标识和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示范先进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委要把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创先争优、争当示范的内生动力。各党支部要负责具体落实,抓好宣传引导、评先选优等工作。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示范实践载体,丰富活动形式,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从严督查,使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真正起到推动工作的效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党员远程教育、党建信息网络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平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示范行动的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面,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社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