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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处罚名称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自然资规〔罚〕(2021)06号
处罚类别
责令退还土地、罚款
处罚事由
非法占用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碾盘寺村、清莲村,大茅坪镇得阳村,光辉镇许家岭村、哨台村、白羊坝村、柏林湾村,回风街道办事处白鹤山村集体土地1150.75亩,修建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巴州区段)的用地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承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0129MA6AE7RE9Q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四川承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150.75亩(767170.50平方米)集体土地。 2、对占用1150.75亩(767170.50平方米)集体土地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罚款:共计人民币23015115.10元(大写:贰仟叁佰零壹万伍仟壹佰壹伍元壹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5
许可机关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结案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