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自然资规〔罚〕(2021)06号 |
处罚类别 |
责令退还土地、罚款 |
处罚事由 |
非法占用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碾盘寺村、清莲村,大茅坪镇得阳村,光辉镇许家岭村、哨台村、白羊坝村、柏林湾村,回风街道办事处白鹤山村集体土地1150.75亩,修建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巴州区段)的用地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承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510129MA6AE7RE9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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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责令四川承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150.75亩(767170.50平方米)集体土地。
2、对占用1150.75亩(767170.50平方米)集体土地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罚款:共计人民币23015115.10元(大写:贰仟叁佰零壹万伍仟壹佰壹伍元壹角)。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5 |
许可机关 |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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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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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