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9日是第18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为更好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开展好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切实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按照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测办〔202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
二、活动内容
以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和教育为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民众国家版图意识,提升全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测绘资质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的法治观念。
三、时间安排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定于8月29日—9月2日。
四、宣传方式
(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利用通讯网络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日公益短信、局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发送宣传信息;利用主流媒体播放和刊登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的宣传片和宣传画;。
(二)利用办公场区宣传。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期间,市局在机关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画;各县(区)局、各测绘单位在办公场所采用悬挂宣传横幅或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
(三)利用设置站点宣传。“8•29”测绘法宣传日当天,组织辖区内测绘单位在城区广场或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固定宣传咨询台,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宣传。
(四)利用其他形式宣传。深入学校、社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知识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利用“村村通”广播和其他乡村媒体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筹划。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主题,认真组织筹划,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局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新闻媒体、街道社区等部门合作,积极协调,争取支持,提升宣传层次,扩大宣传影响。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区)局将“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总结、新闻、活动开展的图片(5张)及音视频等资料,分别于8月30日、9月9日前报送市局测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