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名称: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汇滩路基段弃土场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申请人:四川米仓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位置:南江县贵民镇黄峡村1组
临时使用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2.1514公顷,其中农用地2.0840公顷(耕地1.2535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3518公顷;其他农用地0.8305公顷),建设用地0.0107公顷,未利用地0.0567公顷。
临时用地用途:主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详细用途为弃土(渣)场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年
批准机关: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巴自然资规函〔2024〕565号
批准日期: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