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名称: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1#施工便道等9宗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申请人: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用地位置:通江县诺水河镇金溪河村2组
临时使用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3.6894公顷,其中农用地3.4890公顷(耕地1.6856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3207公顷;其他农用地1.8034公顷),建设用地0.0997公顷,未利用地0.1007公顷
临时用地用途:主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详细用途为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工棚、弃土(渣)场、施工便道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4年
批准机关: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巴自然资规函〔2024〕413号
批准日期: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