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名称:江家口水库工程4宗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申请人: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临时用地位置:平昌县望京镇(南坝村1组、4组)
临时使用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4367公顷,其中农用地1.4271公顷(耕地0.4378公顷,含永农基本农田0.3695公顷;其他农用地0.9893公顷)、建设用地0.0096公顷
临时用地用途:主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详细用途为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弃土(渣)场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年
批准机关: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巴自然资规函〔2024〕116号
批准日期: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