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就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书面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保证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五)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承诺在工作日内(20 年 月 日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窗口,否则将接受行政审批机关不予许可的决定和退件处理:
1.
2.
3……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行政审批机关: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 月 日(盖章)
(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