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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李维)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10-23 14:21 浏览量:

李维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351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29)。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维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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