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351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29)。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维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