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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吴小洪)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10-23 14:27 浏览量:

吴小洪现有房屋位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通州大道643号(福锦苑北区)2幢4层6号(房屋建筑面积:100.39平方米)。

吴小洪于2024年9月17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配偶张容、长子张仕相、次子吴焕、父亲吴言少(2013年去世)、母亲苟中英共同继承。经共同协商,长子张仕相、母亲苟中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配偶张容、次子吴焕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张容、吴焕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张容、吴焕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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