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秀于2024年9月23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永秀与庞国芝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南坝苟家街明星园小区一幢五单元三楼一号[巴市国用(2011)第3519号,房权证巴州南字第10468号,建筑面积:123.06平方米】住宅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陈永秀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