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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张秀方)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9-26 10:07 浏览量:

张秀方于2024年9月26日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杨新明与张秀方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印盒路152号二幢九楼二号[房权证南字第8463号,巴市国用(2014)第2458号;建筑面积120.65平方米]住宅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张秀方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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