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4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通江县刀背梁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审查结果于2024年9月6日公示,2024年9月14日公示期满,现予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