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小敏,许军民共有房屋位于巴中市江北宕梁信合小街(中心血站侧)大正房产综合楼1幢F1-1-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巴市国用(2012)第2364号,房屋所有权证:巴房权证北字第21764号)及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通州大道5号(国力·花海森林)2幢10层2号(合同签约备案号:599550)。
苟小敏于2020年8月14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配偶许军民、女儿许童、父亲苟于弟、母亲杨秀荣共同继承。经共同协商,配偶许军、父亲苟于弟、母亲杨秀荣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女儿许童表示继承上述房屋份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许童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