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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李晓平)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8-26 16:27 浏览量:

李晓平与张晓琴现有房屋位于巴州区云台街33号金泰公寓Z-12-B,合同签约备案号:429656。

李晓平于2011年11月14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李明和、其母王菊英、配偶张晓琴、儿子李佳骏共同继承。经协商李明和、王菊英、张晓琴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李佳骏表示要继承死者李晓平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李佳骏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佳骏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827-5775619。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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