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1902执1815号之二】、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902执1815号之二】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罗银珍名下位于巴中市江北莲花北巷36号大正.蓝本4幢Z2-8-3号【房权证巴房北字第24670号;土地证巴市国用(2013)第3273号】房权证和土地证予以注销。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提出。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