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明普、喻能芬)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7-18 17:31 浏览量:

刘明普、喻能芬因保管不善,将巴地房私字第022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明普、喻能芬

2024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