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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李琼)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7-25 17:12 浏览量:

李琼、肖丽现有房屋位于巴中市江北白云台街336号市农发行住宅楼3幢401号住宅用房【房产证:巴房权证北字第03977号、土地证:巴市国用(2004)第2038号】

李琼于2020年4月13日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李琼父亲李昭江(已于2019年9月去世)、母亲曾国贵、配偶肖丽、女儿李妮共同继承。经协曾国贵、李妮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肖丽表示要继承死者李琼的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肖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肖丽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如无异议,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联系电话:5775619)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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