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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苟勇军/张艳君)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6-19 16:17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902执117号之一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苟勇军/张艳君位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办事处中角街3号(优筑·欧洲城)12幢10层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9)巴中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295号依法予以注销。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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