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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李青春)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7-19 11:39 浏览量:

李春青现有房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通州大道1号(西锦苑安置还房小区)1栋10层5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1)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35795号。

李春青于2024年6月9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李天金、母亲赵桂玲(1994年去世)共同继承,李春青生前未婚无子女情况。父亲李天金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李天金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天金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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