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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巨朝美)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7-18 15:37 浏览量:

巨朝美现有房屋位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秦巴大道东段29号(福锦苑南区)13幢1单元26层2号(房屋建筑面积:98.72平方米)。

巨朝美于2022年10月25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配偶苟林华(2013年去世)、长女苟秋容、次女巨红英、儿子苟海军、父亲巨登阳(2012年去世)、母亲赵秀昌(2016年去世)共同继承。经共同协商,长女苟秋容、次女巨红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儿子苟海军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苟海军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苟海军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7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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