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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祖强、张思琼)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7-12 11:15 浏览量:

李祖强、张思琼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巴中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1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19。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祖强、张思琼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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