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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张泽端)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7-09 15:14 浏览量:

张泽端现有房屋位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办事处中山路3号(东锦苑)27栋5层4号、17栋7层3号(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14.79平方米、112.83平方米)。

张泽端于2021年7月12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张朝培(1983年6月去世)、母亲王秀珍(1999年7月去世)、配偶梁清荣、长女张新华、次女张爱华、儿子张利军共同继承。经协商,长女张新华、次女张爱华、儿子张利军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配偶梁清荣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梁清荣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梁清荣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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