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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申德、杨红)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6-13 15:30 浏览量:

王申德、杨红因保管不善,将巴州南18669、(2014)35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申德、杨红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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