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菲于2024年6月28日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彭君与张孝林共同所有位于巴州区供销社社街7号 [房权证巴房南字第28734号;巴市国用(2006)第5205号;建筑面积45.86㎡]商服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彭君与张家菲按份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