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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范煜)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6-28 15:08 浏览量:

范煜于2024年06月28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鲁清杰生前与范杰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太子路北段丰碑路太子公寓2栋2单元4层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7.73平方米,转移登记为范煜单独所有。

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53。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 06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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