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巴中市巴州区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6-18 10:40 浏览量:

巴中市巴州区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巴房权证(北)字第00369、巴区国用(2001)字第915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巴中市巴州区学校后勤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