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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何沁泽)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5-30 10:16 浏览量:

何沁泽于2024年5月30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何敏祥生前单独所有位于巴州区江南滨河路北洋小区A幢4-2【巴市国用(2010)第453号,房权证字第南4186号,建筑面积:150.59平方米】住宅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何沁泽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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