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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郑洪德)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6-05 10:41 浏览量:

郑洪德于2024年6月5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岑远芳生前与郑洪德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南池新区202号[巴州字第1673号,巴国用(98)字第2072号,建筑面积71.726㎡]住房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郑洪德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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