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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符大东)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6-11 17:41 浏览量:

符大东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川(2019)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058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19。

特此声明。

声明人:符大东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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