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川19民终620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7)巴中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101号】依法予以注销。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19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