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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申明(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自然资源所)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4-29 11:25 浏览量: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自然资源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江镇大和乡街道105号( 巴国用(2000)字第46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联系电话:0827-8668853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巴中市巴州区清江自然资源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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