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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吕国党、吴群华)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4-29 09:50 浏览量:

吕国党、吴群华因保管不善,将巴市国用(2002)字第114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巴房北0296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19。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国党、吴群华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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