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于2024年4月19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本金(经)生前与陈秀芳生前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江北大街东段801号[房权证巴州字第001960号,巴州国用(2002)字第2531号;建筑面积122.98㎡]住宅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李可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