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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申明(巴中市巴州区城区自然资源所)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4-04-08 15:26 浏览量:

巴中市巴州区城区自然资源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坝小区2单元201号(紫锦楼)巴房南16073号房屋所有权证、巴州国用(2002)第8361号;位于凌云乡石槽口街18号101号巴市国用(2003)第44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联系电话:0827-8668853。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巴中市巴州区城区自然资源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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