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市《南江县南江镇渔坝村李家湾建筑用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四川省南江县流坝乡梅林建筑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评审专家审查通过,审查结果于2024年1月15日公示,2024年1月23日公示期满,现予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