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继承公告(张甫成)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11-06 09:51 浏览量:

张甫成现有房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家嘴巷7号(怡景花园)A幢1单元9层2号(房屋建筑面积:102.11平方米)。

张甫成于2015年9月29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张天祥(1962年去世)、母亲吴学述(1986年去世)、配偶黄玉华、儿子张栋银共同继承。经协商,儿子张栋银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配偶黄玉华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黄玉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黄玉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