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森林、李云英共有房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家嘴巷7号(怡景花园)A幢1单元16层4号(房屋面积:103.06平方米)。
李云英于2016年10月22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李直才(1965年去世)、母亲杨中慧(1976年去世)、配偶吴森林、长女吴燕、次女吴中琼、三女李晓利、儿子吴晓共同继承。经协商,长女吴燕、次女吴中琼、三女李晓利、儿子吴晓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配偶吴森林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吴森林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吴森林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