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3〕124 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恩阳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现就开展该项工作需要的费用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恩阳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技术规程要求按时完成恩阳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三、报价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询价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近三年(2021-2023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分等定级、基准地价制定或更新类项目业绩。
2.具有省级或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
1.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原件;
2.报价函(后附格式);
3.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分等定级、基准地价制定或更新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结果截图。
7.提供土地评估资质证明复印件(省级或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
五、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取网络报价方式,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396094743@qq.com。联系人:雒女士,联系电话:18782750296。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含资料打印费、评审费、会议费、生活费、差旅费、税费、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
(二)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去掉一个最低和一个最高报价以及明显不合理报价,取剩余报价的平均价格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具体以公开采购发布的为准。
附件:关于恩阳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报价的函.docx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