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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孙克定、何菊英)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11-07 16:26 浏览量:

孙克定、何菊英现有房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家嘴巷7号(怡景花园)A幢2单元23层3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10026号。

孙克定与何菊英系夫妻关系,分别于2023年7月5日、2019年11月11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父亲孙江宗(1976年去世)、何纯梯(2002年去世),母亲黄登莲(1997年去世)、蒲秀英(1976年去世),大女孙碧华、次女孙会明、三女孙媛明、大儿孙向东、小儿孙跃明共同继承。经协商,大女孙碧华、次女孙会明、三女孙媛明、大儿孙向东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小儿孙跃明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孙跃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孙跃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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