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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何琼华)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10-25 09:25 浏览量:

熊光太、何琼华共有房屋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通州大道1号(西锦苑安置还房小区)6栋17层6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1)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11377号)。

何琼华于2022年8月16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何琪(1951年去世)、母亲苟菊华(1952年去世)、配偶熊光太、长女熊春艳、次女熊丽琼、儿子熊盛林共同继承。经协商,长女熊春艳、次女熊丽琼、儿子熊盛林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配偶熊光太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熊光太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熊光太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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