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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伍祥钦、王孝珍)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10-25 09:24 浏览量:

伍祥钦、王孝珍现有房屋位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办事处中山路3号(东锦苑)28栋16层6号(房屋建筑面积:94.16平方米)。

伍祥钦、王孝珍系夫妻关系,分别于2023年5月3日、2023年10月16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伍元华(1955年去世)、王忠祥(1977年去世)、母亲叶丽娟(1960年去世)、张秀华(1992年去世)、长子岳仲兵、次女岳秀英、三子岳仲海、四女岳秀琼、小女伍世香共同继承。经协商,长子岳仲兵、次女岳秀英、三子岳仲海、四女岳秀琼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小女伍世香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伍世香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伍世香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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