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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张川)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10-09 09:55 浏览量:

张川因保管不善,将巴国用(2015)第141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19。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川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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