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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杨子明)

发布日期:2021-05-11 09:32 浏览量:

杨子明、龚金平现有房屋位于巴中市江北新区青杠梁(顺心园)2幢502号,房产证号:【房权证北字第09202号,土地证号:巴市国用(2006)第6323号】。杨子明于2020年12月15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配偶龚金平、父亲杨仕成(1969年去世)、母亲陈新春(1965年去世)、儿子杨建勋共同继承。
经协商杨建勋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龚金平表示要继承死者杨子明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龚金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龚金平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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