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南江县流坝石膏矿采矿权评估项目主要情况在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6)的格式反馈到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勘矿产科或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827-5282103、5280018。
附件:1.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主要情况表
2.参数表
3.南江流坝石膏矿出让收益报告
4.南江流坝石膏矿报告摘要
5.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6.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