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第二部分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附件件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1.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按照规定权限,拟订涉及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执行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建立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并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并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相关储备政策,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5.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等责任目标考核和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监督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按照权限,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标准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组织实施重大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7.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市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测绘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管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运用,监督地图及地图产品。
8.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牵头制定本系统标准化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提升信息资料发布的公共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9.配合国家、省对市、区县人民政府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配合省政府驻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土地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工作安排部署。
13.负责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编制储备土地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储备计划。
14.负责编制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征收补偿安置、土地前期开发、土地管护、储备成本等内容。
15.负责根据主管部门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及辖区政府开展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工作。
16.负责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工作。
17.负责按照储备地块规划,实施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包括与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
18.负责组织土地供应前权籍调查、勘测定界、地灾评估、成本核算等事务性工作。
19.负责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和管护、已供土地的交付。
20.负责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管理。
21.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草案和土地储备资金核算管理,申报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严格按照规定和用途使用资金。
22.负责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的储备与管理。
23.负责区、县土地储备工作的业务指导。
24.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开展。
25.受上级委托负责土地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的调查、宣传、策划和出站后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和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使用权流转、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转让交易(鉴定)等服务性工作。
2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国土空间规划报审,加快乡村规划编制,严格规划实施监管。
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耕地用途管制。
3.着力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精准高效保障项目用地,提升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
4.深入践行惠民利企。提升确权登记质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化解遗留问题。
5.筑牢安全底线。严防地质灾害,护卫安全生产,化解信访矛盾。
6.深化工作改革创新。审慎稳妥推进南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出台工业用地3项制度。
7.夯实自然资源工作基础。做好自然资源调查测绘工作,强化信息化和政策研讨,加强对外开放合作,统筹推进宣传信息工作,加快推进“三馆”建设。
8.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强化队伍建设。
9.扎实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指导全市土地储备机构做好2024年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完善储备土地规划和计划,启动编制巴中市储备土地五年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年度储备计划(实施)。
10.加快推进项目工作。持续推进张家河生态修复(一期)建设项目(巴中市张家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工程项目,力争完成产值30000万元。开工建设巴中市龙泉、李家碥排水沟建设工程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完成巴中市中坝、杨家坝后山排水沟建设工程等10个项目的结(决)算审计工作。
11.建立健全土地储备管护和临时利用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巴中市土地储备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12.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增加群众收入,持续支持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进一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构建主导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帮扶村现有农业产业园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13.持续化解遗留问题。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协助巴州区政府加快推进回风小区A-03-19号地块张英荣等拆迁领域及工程领域涉及的遗留问题。持续推进黄家沟安置还房破产清算案及涉法涉诉工作,在破产清算案件中推进两处安置还房工程结算、项目决算等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抵消权,并加快推进两处安置还房不动产登记办理。完成后坝安置还房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工作。
14. 完成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市本级增减挂钩及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工作,完成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统一布署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服务功能提升工作。
15.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开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37人,供给车辆9辆。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巴中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 |
巴中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
4 |
四川光雾山-诺水河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 |
5 |
巴中市土地整理中心 |
6 |
巴中市国土空间利用研究中心 |
7 |
巴中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8 |
巴中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9 |
四川省巴中市规划馆 |
10 |
巴中市国土资源信息管理中心 |
11 |
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 |
12 |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第二部分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171.5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6171.5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9.4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71.55万元,占总收入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6171.55万元,比2023年减少39.4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738.40万元,占总支出44.37%;
项目支出3433.15万元,占总支出55.63%。
(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71.5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71.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0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10.7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46.7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77.08万元;
(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71.5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9.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教育支出0万元,占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06万元,占3.84%;
卫生健康支出110.70万元,占1.7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46.72万元,占91.50%;
住房保障支出177.08万元,占2.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90.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3.3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党建经费、其他运转类项目经费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6.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补助。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5.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给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0.8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给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5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公务员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其他医疗补助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4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土地储备工作经费。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0.1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人员经费及事业工会经费、事业福利费等。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经费、规划编研、监督巡查及测绘经费、规划馆物业及运行维护经费、城乡增减挂钩经费、市城建档案管理及档案库房建设经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配套经费、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项目经费、土地出让业务费、规委会、督察员及国土卫片执法经费等。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2738.4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419.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9.59万元,绩效工资532.75万元,津贴补贴14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07万元,奖金185.90万元,住房公积金177.08万元等。
(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06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6.78万元,抚恤费0.40万元,生活补助60.8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31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三)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433.15万元,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8.00万元,其中:党建经费13.60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42.97万元,主要用于:福利费、工会经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308.58万元,主要用于:规委会和督察员经费、国土规划编制经费、土地出让业务费、田长制办公室及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经费、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实施方案及矿产资源管理经费、城乡增减挂钩经费、城镇国土监测、国土变更调查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整体评价业务服务费、国土卫片执法经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经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经费、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专项业务费、市城建档案管理及档案库房建设经费、规划编研及监督巡查经费、规划馆物业及运行维护经费、市级土地储备工作经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管理经费、市不动登记营商环境服务功能得升项目经费。 。
(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2.60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3.1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3.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较2023年预算减少45.59%,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与维护。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无增减。
(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巴中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0.85 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增长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71万元,其中: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50万元;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实施方案及矿产资源管理项目220万元;国土规划编制项目50万元。城镇国土监测、国土变更调查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整体评价项目348万元;巴中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管理项目经费含设备采购 3万元。
2024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50万元,其中: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709.77万元,累计折旧2284.59万元,净值425.07万元。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8辆。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8个,预算项目资金3318.58万元;重点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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