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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2008-03-05 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中山市规划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要通过规划局网站、告示牌、报刊、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0条,其中,政府规章类信息3条;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成果公示类信息94条,占60%;其它类信息58条,占37%。公众可通过我局网站的“站内检索”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公示牌、电子屏、报刊、广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在规划局大堂设置公示牌、电子屏,以及《中山日报》等媒体刊登政府新闻信息180条。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共接待6人次,提供查阅材料3619卷。

三.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更新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我局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优化现有栏目,设置友好界面,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下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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