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访谈 > 节目预告

在线访谈材料

文章来源: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日期:2017-08-01 11:11 作者:廖志鹏 浏览量:

自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部署和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我市市、县(区)均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中央、部、省的总体部署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要求,我市于2014年5月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以“职责整合、机构整合、业务整合、人员整合”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一)提前纳入深化改革范围。2014年5月,市委召开深化改革工作会议,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了创新生态资源利用机制、健全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范围。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把不动产登记作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委编办对不动产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县(区)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今年4月,李刚书记专题听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2015年3月,在对市级有关部门机构设置、业务流程、信息平台建设、档案管理、人员配置等详细摸底的情况下,初步形成了《巴中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方案》和《巴中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方案》。5月,下发了《关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巴府办函〔2015〕109号),建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由市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地税局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月下旬,市政府冯键市长亲自主持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强调必须严格遵照部、省的部署要求,加快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并对职责机构整合方案和工作推进安排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扎实推进职责机构整合。2015年6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委编办对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了整合,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巴编办发〔2015〕88号)文件,将林地(林木)、房屋的登记职责,分别从市林业局、市住建局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职责整合,明确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市农业局负责,五年过渡期后,从市农业局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完成整合后,市国土资源局将负责指导落实全市土地、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木)等不动产的登记工作。今年8月底,通江县、南江县和平昌县三县也已完成了职责整合,整合方案比照市级实施。截止11月23,我市市、县编委(办)发出成立不动产登记局的通知,分别在市县(区)国土资源(分)局加挂“巴中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计划增设产权登记管理科、土地调查统计科,新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划转等方案已获省委编委批准同意即将出台。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协调,引导舆论宣传,确保在年内完成机构设置工作,加快推进业务整合和人员整合,尽快实现“统一机构、统一地点、统一流程、颁发统一证书”的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