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自然资规核511901202400002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符合用地和城乡规划要求。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
建设单位 |
巴中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半山逸城二期19-24号楼商业、25-27号地下室 |
建设位置 |
望王山西侧 |
宗地面积 |
78349.03平方米 |
宗地用途 |
住宅、商服用地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其中19号楼2287.19平方米(商业1443.07平方米,阳光书房167.03平方米,老人照料中心210.89平方米,小区出入口466.2平方米);20号楼1442.40平方米(商业540.30平方米,物管用房720.68平方米,垃圾用房82.72平方米,公厕98.70平方米);21号楼844.87平方米(商业674.3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64.96平方米,小区出入口105.60平方米);22号楼558.30平方米(商业),23号楼1016.74平方米(商业822.76平方米,小区通道193.98平方米);24号楼471.82平方米(商业),25号楼19864.44平方米(车库16790.15平方米,非机动车库1327.25平方米,配套用房1747.04平方米);26号楼8559.81平方米(车库6838.76平方米,非机动车库1373.96平方米,配套设施347.09平方米);27号楼84781.64平方米(车库78285.25平方米,非机动车库3227.42平方米,配套设施3268.97平方米)。 建设项目用地核验意见:经核实,该项目土地位置、面积、范围与巴市国用(2012)第1453号约定内容一致,同意通过用地核验。 |
备 注 |
27号楼人防车库23581.20平方米,人防设备用房1689.68平方米 |
面积计算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